第十四章 招兵买马(1/2)
童婳对地球上的动漫游戏十分感兴趣,这在前段时间的漫展捣乱上就可以看出来,即便时间很紧也要玩上一段时间。异界虽然也有类似的东西,不过表现形式上并没有地球这么丰富多彩,种类也比较单一,更多的用于武技魔法的虚拟练习,娱乐性较低。
不过,异界的游戏方式却远远高于地球,因为它的载体是精神石,可以创造出一个虚拟空间。简单地说,就跟很多网游小说里的虚拟头盔一样,玩家可以通过精神石进入游戏空间,享受最真实的游戏体验。
不过,在异界游戏公司的牌照更加难拿。
很多年前,魔王城诞生的的一位新魔王利用一个被黑暗腐化了的游戏商,制作了一款传说中的禁忌邪恶游戏,结果导致当时上百万人的灵魂被黑暗吞噬,沉迷于虚拟世界而无法回来。这位初出茅庐的魔王,因此功勋坐上了魔王城的第三十六把交椅,并获得称号——游戏大魔王。
秩序委员会也因此介入游戏业,将其各种限制,而有资格进行游戏制作的人也全部被严密监视。
如果顾樵想在异界开游戏公司,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,光是政治审查一关他就过不了,更别提之后的种种限制。但如果是把游戏制作人员弄到地球来,因为用不到精神石,所以完全是合法的。
听完童婳的描述,顾樵第一反应并非期待和兴奋,而是带着一种期待的口吻问道:“小婳啊,那个邪恶游戏究竟是个什么样子,居然能吸引上百万人去玩?如果我买来在这个世界玩的话,应该不会被魔王抓去灵魂吧?物理法则都不一样。”
作为一个宅,岂能对这种传说级的游戏视而不见?向玉帝起誓,纯粹是学术上的交流,探讨一下异界的老师和地球的老师们有着什么样的不同,绝对不是想做一些邪恶的事情。
然而,童婳还是用看穿一切的眼神鄙视了一下顾樵后说道:“这款传说游戏已经被秩序委员会全面收缴,任何人拥有它都是犯罪,会被全面通缉的。不过据说有一些奇怪的收藏家暗自收藏着,在黑市上的价格也达到了惊人的100水晶币,如果拿到暗黑拍卖会上的话,或许会更贵。”
卧槽,这么贵!?换算成RMB的话,就是一个亿啊!
虽然很想知道什么样的游戏能值一个亿,但目前看来是没有希望入手的,而且童婳也不太可能为了满足顾樵的邪恶兴趣去冒险。
回到正题。
成立一个动漫类的游戏工作室,应该是可行的,反正不参与经营,把制作出来的东西专卖出去就行。异界的员工可以用异界的钱算工资,所以成本可以忽略不计,收入绝对杠杠的。
不过,招募人才却成了一个大问题。前面说过,在异界所有相关的人才全部在秩序委员会那里备案,无论走到哪都会被监视,想要把他们接过来必须得到秩序委员会的同意。另外,这些人很难分清善恶,万一来个被黑暗腐蚀了的家伙,地球就危险了。
首先要信得过,然后还要得到秩序委员会的同意,这两条好像都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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