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你男的,还要青春损失费?!(2/2)
根据审判长回避原则。
一是不能作为亲属,二是不能有利害关系,三是与本案当事人,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,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,四是接受当事人或诉讼人请客送礼的,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,诉讼代理人。
李雪珍的这种情况不构成以上任何一种。
他们知道不构成,可是对方律所并不知道,单从照片来看,对方对此不放心的话,很有可能会提起回避原则。
对于这种情况。
法院一般会进行采纳。
收到苏白的信息以后,很快,张同伟表现的胜券在握,让谢丽看到了这张照片。
暗示了他有关系!
谢丽得知了这件事情以后,也是匆忙的联系了叶菲。
叶菲拧着眉头望着照片,单看照片的话,没有任何的问题,可是...万一呢?
不怕一万就怕万一。
万一闹出来了什么幺蛾子自己这几十万的律师费可就白白跑掉了。
反正这案子是赢定了,没有任何的意外,换作任何一名法官,都可以胜诉。
“姐妹!不要担心,咱们法院制度健全,可以申请提交回避,法院一般会进行受理,问题不大,姐妹莫慌。”
叶菲安慰了谢丽一句。
根据这张照片提交了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。
法院方面很快就对此进行了审查。
确定了李雪珍的身份是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以后,同意了回避申请。
徐梦????
就因为我在小区门口说了句话,案子的审判权没了?
她很无奈,但也没有任何的办法,法院的机制在那里摆着呢。
况且,李雪珍只是问了她一个问题,不算违规,对于律所没有任何的处罚,只是审判人员回避,避免出现审判漏洞。
尤其是申请回避的还是南元律师事务所,并不是白君律师事务所,不算是故意扰乱司法程序。
就算她知道是,可是也没有证据,没有太大的反驳机会。
对于白君律师事务所作为控告方,为什么让她申请回避,徐梦心里很清楚,南都初级法院一方也清楚。
只不过对方没有以徐梦婚姻不幸,容易造成偏见提审出来而已。
到了法庭上。
以这个理由提审出来,大概率还是需要回避。
很快,法院更换审判人员,双方律师进行了庭外调解。
面对叶菲,苏白提出来了调解条件。
“我方接收庭外调解,但有以下要求。”
“一谢静净身出户,并且补偿张同伟三年青春损失费。
二,谢静对张同伟进行赔礼道歉。
三,谢静负责相关的诉讼流程费用。”
这三个调解条件,把谢静和叶菲气的直皱眉。
tmd,你疯了吧?
你一个大老爷们,让女方补偿青春损失费?!
调解!
调解个屁!
不调了!
“我方绝对不同意对方的调解要求,对方的调解要求太过离谱,我方认为没有继续调解下去的必要了!”
“既然叶律师不同意庭外调解,那我方只好提起诉讼了。”
苏白笑着开口。
“提起诉讼吧,法庭见!”
叶菲冷淡的看了一眼苏白,转身就走。